[24]显然,如果能够真正将现代理论嵌入到儒家文化之中,以儒家的思维和认识来构造知行合一的理论,这也就必然会产生出大变革时代。
阴阳分化为五行,五行发育为万物,万物中也皆有太极,故说无极之妙,亦未尝不各具于一物之中也。精以气言,不二之名也。
(《周敦颐集》,第9页) 张栻最重视体用一源的思想,张栻以体用一源反对体立而后用行的主张,认为如果体用有先后,就不是一源了。窃意观物者当于完具之中识统宗会元之意。况此图以仁配义,而复以中正参焉。朱子认为,人物之生,皆有太极之道,此太极之道即人与物生活、活动的总原则,也是人与物的太极之性的体现。故每一个人或物都具备太极作为自己的本性,但这种具备不是部分地具有,而是全体地具有。
非太极之外,复有无极也。所以朱子认为,虽然,从实存上说理即在事物之中,但二者在形上学上可分为先后。(34)《孟子·告子上》第七章。
以下可参见牟先生于《生之谓性章》处如何诠释孟子,又指出孟子的错误为何?牟先生先对此章做出白话翻译,并加上案语,言如下: 孟子问曰:性者生也,如其生之自然之质谓之性,此是分析语,犹白者说为白,是这个意思吗?(案:此犹非)。牟先生又认为,告子其实可以回答孟子质问,因为牛之性是不同于犬性的,但这是在生之谓性的层次,而不是道德的层次(现实上告子并无回答,一般认为告子是败了,而牟先生认为告子被孟子的语言所惑了,而不知其实有回答的空间)。(42)亦是说告子的生之谓性,其实是不必推论出犬性犹牛性,牛性犹人性的。牟先生既取康德的义理,故认饮食是一般性而言,未达到必然性,但在孟子,并无一般性与必然性之区别,此系以今述古,而有距离。
⑥ 熊十力与牟先生都属宋学,且在宋学中,视心学为正,然而宋明理学心学的代表,如阳明与象山,都反朱子学,朱子有格物穷理而求知于天理的要求,而象山、阳明则少之,朱子重知识,心学则不重视。然朱子学是一种体系建构,是顺着程子而来的理气论之建构,此为先秦所无。
牟先生接受这看法,而自己的用语是:所谓知识的,或是材质义的性。朱熹: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197页。而明道又有另一种说法,其言: 生之谓性,性即气,气即性,生之谓也,人生气禀,理有善恶,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,有自幼而善,有自幼而恶(后稷之克岐克嶷,子越椒始生,人知其必灭若敖氏之类)是气禀有然也,善固性也,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。至于道德性又是一性,则人与牛犬不同。
程明道亦言生之谓性,但成另一义,非告子之原义。至于性,则是类上的殊别,即性落在人身上与犬身上,则表现不同,人有其推理、道德,而犬则无,故生者是大共相,而性者是类之殊相,故二者(生与性)的内容与外延(外延是指概念所能运用的范围,如人概念,则包括古人、今人,国人、外国人、所有人)不可等同。从知识的然,穷格而为天理的所以然。若欲去气质之不善,而复还一理义之善,则是人有二性也。
其实牟先生在第四章的解法,已经有些反对孟子了。不识一字固可堂堂正正做一个人,非谓堂堂正正做一个人,便可不须识字也,亦非谓尽不识字者皆可堂堂正正做一个人也。
至于《告子下》,牟先生则缺如,未做诠释。朱子以告子的生之谓性为知觉运动之性,而不及于道德性。
亦是为学者各认一边,只得如此说。先看朱子对于生之谓性一章的诠释,其言: 生,指人物之所以知觉运动者而言。纵有性情,亦浸灌不深,枯萎以死。告子若有误,其实也不是我们关心的,因为此书以孟子为标准,故告子常有误,而《孟子》一书正是要彰显孟子学说的正确性。而牟先生对朱子的孟告之辩诠释,认为有优点、有缺点,其有三点评论,第一,朱子注大体不误,第二,朱注于论辩经过不能使人明白。关于此,是否真如牟先生所言?如在《朱子语类》提到: 孟子之意,是心有所失,则见于言,如肝病见于目相似。
故‘生之谓性并不函‘犬之性犹牛之性,牛之性犹人之性。主要是孟告之辩处,在《告子上》第四章,牟先生认为,以嗜炙之同以反对告子,其实达不到必然性。
(孟子)曰:嗜秦人之炙,无以异于嗜吾炙。但牟先生的诠释其实已加进康德的义理(32)。
又从其著作年谱看来,牟先生这二十多年的心力大多放在《佛性与般若》等书,及康德的翻译与消化上。至于牟先生的见解,我们也可以说他的见解一致,即反对第四章,又反对第五章,因为在第五章,牟先生批评公都子不伦不类。
第三,朱子不知仁义内在(19)。然而牟先生既然以原意要求明道,则或许认为自己能够得于孟告之辩的原意。至于牟先生的诠释,由于他认为历来学者对孟告之辩皆无善解,又感叹中国人的思辨力之弱,故牟先生对这几章几乎全解:第一,白话翻译。然而,这是康德的思路,不是孟子的思路。
其实,若回到如赵岐等人的脉络,其诠释早准了,只是牟先生接受了朱子的判准以及康德的义理,对孟子便少了几分同情理解。如使口之于味也,其性与人殊,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,则天下何嗜皆从易牙之于味也?至于味,天下期于易牙,是天下之口相似也。
但这不是真正的异,真正的异是道德的异。盈天地间,止有气质之性,更无义理之性。
此证明了饮食与义同为性,性是本有、固有。又这只是随同长举同嗜为例方便表明同长不必能表示敬长之义是外,实则告子亦不是单以同长来表示义外,其要点只在义随客观事实而定,故谓之外。
(12) 根据《象山文集》与《朱子语类》之记载,虽象山所谈的告子,常集中在《浩然章》,孟子谓告子不知义,以其外之也。生者,人之所得于天之气也。思辨不足,则浮泛而体统。又牟先生认为,象山劝人于《孟子》难读处不必深考,此表示象山自己也许未能通晓孟告之辩的义理(11)。
(18)《刘宗周全集》(二)(台北:中研院文哲所,1996),328页。然而两千多年来,真能通解、切解、确解此篇文字者却不易得。
孟子回答:依您所说,那么犬性犹牛性,牛性犹人性吗?告子不语。至于船山的内圣之学常批评阳明,而熊先生则依阳明,甚至认为船山晚年定论已宗阳明。
因为嗜炙之说尚达不到道德的必然性,乃因饮食只有一般性,可能人人殊嗜,有人好西式餐饮,有人好中式,则人人不同,没有必然性。此即为‘如其生之自然之质谓之性。